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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的難題(第一講)

罪惡的難題(第一講)


邦森博士(Dr. Greg Bahnsen)



我們現在要探討一些最基本且常見的反對意見。這些意見是由反對聖經世界觀的人,針對基督教信仰提出的。這類反對者包括敵視聖經的知識份子、有學問及文化涵養但鄙視聖經的人,或其他與基督教競爭的宗教信仰者。我們的目標是要建議,如何以預設護教法,從人生哲學、知識及實存等角度,回答這些反對基督教(或類似基督教信仰)的不同論據。


在所有對基督教真理的質問中,讓基督徒感到最強烈、最難處理,且一直都存在的挑戰,,可能就是所謂的「罪惡的難題」。我們所遇見的苦難及罪惡,似乎都在向世人呼喊說:「上帝不存在」(或至少是一位仁慈且全能的上帝不存在)。多數人認為,這個問題是護教者所有問題中最難回答的一個,其原因不僅僅來自於基督教中某些似乎明顯不合邏輯的觀點,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敏感而脆弱的人類,在面臨世上悲慘及罪惡的可怕時都會產生疑惑。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歷史都說明了一件事實:人類對同為人的不人道待遇,都是駭人聽聞的。人類有一段很長充滿壓迫、羞辱、殘忍、虐待及暴政的歷史。我們看到戰爭與殺人事件、貪婪與貪欲、詭詐與謊話,我們面臨恐懼與仇恨、背信與殘暴、貧窮與種族仇恨,甚至在大自然裡,我們也會看到許多似乎顯然沒有必要的痛苦,例如殘疾的新生兒、寄生蟲的危害、凶猛野獸的攻擊、輻射造成的突變、致命的癌症、飢餓、使人殘廢的傷害、颱風、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災害等等。


當非基督徒看到這些令人不悅的「流淚谷」時,他們的確有強烈的理由懷疑上帝的良善。為何這個世間應該如此悲慘呢?為何傷痛應該以如此不公平的方式臨到人類呢?如果你是上帝,又可以預防這些事情的發生,你會允許它們發生嗎?


慎重地看待罪惡


對基督徒而言,承認罪惡存在的事實及其嚴重性相當重要。確實,基督徒應當堅持這樣的觀點。罪惡這個主題不僅僅是知識上的問題,也不是一種可以隨意對待的,或者以隨意或相對的態度,選擇性地從特定角度來看待。罪惡是真實的,罪惡本身也是醜陋的。


在面對罪惡存在的問題時,我們只有從非基督徒感情上激動的回應、理智上強烈的激盪,才會體會到他們對基督教世界觀質疑的深度;然而,也因為如此,我們才瞭解到,為何罪惡的難題最終反而肯定並鞏固基督教的觀點,而不是否定之。當我們與非基督徒討論有關罪惡的難題時,雙方都要秉持「嚴肅以待」的態度,這點相當重要。我們必須認真地看待罪惡這一個難題。


蘇俄小說家杜斯妥也夫斯基,針對虐童事件,說出一句立即會憾動我們的情感,也會使我們堅持人類是邪惡的話。這句話出現在他的一本名為《卡拉馬助夫兄弟們》的小說中,書中人物依凡向雅留夏抱怨說:



「人們有時會說野獸是很殘酷、野蠻的,但是,這句話對野獸是很大的污辱,而且不公平。野獸絕不會像人類一樣地殘忍,且將殘忍發揮到如此極致….」


雅留夏,我已經蒐集到許多有關俄國孩童的故事。有一個五歲的女孩,她的父母親都恨她…. 你知道嗎?我再強調一次,許多人本性就喜歡虐待兒童,而且就只虐待兒童…. 因為兒童是如此的無助、無法自我防禦,他們對成人是如此單純的信任,而且當他們遇到問題時,他們找不到安全的庇護所,也無法為自己申冤。虐童者就是抓住孩童的這些弱點,使他們惡毒的血液在身內滾沸、翻騰,殘害幼小的心靈….


這個年紀僅五歲的孩童,就遭到看似有教養的父母親施予各種可能的虐待。父母毫無理由地痛打她、踢她,直到身上有多處淤傷。接著,他們用更惡毒的方式虐待她,他們將孩子秘密地關在冰冷、結霜的地方。因為孩子並未要求父母親在晚上將她帶入屋中,他們就弄髒女兒的臉,並將排泄物塞入她的嘴巴。做出如此惡行的,居然就是她的母親。而這個母親,居然還可以聽著孩子可憐的呻吟聲入睡!這可憐的孩童,在她沒有能力理解這一切事時,竟然握起她小小的拳頭,在冰冷的暗夜中捶打自己傷痛的心,同時流下溫柔、不記仇的眼淚,求她所親愛仁慈的上帝保護她。這真是匪夷所思。你能瞭解為何一定要許可這樣的惡行嗎?… 難道為了讓人瞭解罪大惡極是什麼,就非得讓這個孩子對「親愛、仁慈的上帝」作出這樣的祈禱!…


想像一下,如果「我不會這樣做的,」雅留夏平靜地回答。你正在安排人類的命運,而你的目標是要人類最終得到幸福,給他們平安與安息。但是,你決定一定要讓一個小生命(比如說那位用小拳頭捶胸的可憐小孩)受虐致死,而且這一定不可少。不但如此,這個孩子流淚時還不可報復。如果是你安排他的命運,你會這樣做嗎? 你老實回答我。」


「我不會這樣做的,」雅留夏平靜地回答。



諸如此類的事件與對話可能不斷上演中。它們會使我們義憤填膺,也會使非基督徒發出基於道德的義憤,所以,基督教護教家絕對不可忽略這樣的事實。


有一次我在一個電台的談話節目中,一位扣應者聽到我說「我們應當敬拜並尊崇上帝」時,他極盡地嘲諷我。他想要知道,誰會尊崇一位會允許性侵害發生且使嬰兒殘疾的上帝?這人曾經在法庭中旁聽一宗嫌犯製作人類標本的恐怖犯罪案件,而且目睹了一些照片。他對照片的描述令人反嘔,而且在場每位聽眾產生劇烈的反應及反感。我當時知道這位先生有意衝著我發言,要發洩他對基督教的敵意,但實際上,我卻很高興他當時是如此的憤怒。他很慎重地看待邪惡這一回事。他對虐童的譴責,並不僅僅是個人的觀感而已。就因為這個原因,我瞭解到我可以很容易地向他說明,為何罪惡對基督徒來說實際上並不是一個難題,它反而會對非基督徒造成很大的難處,我在後面會詳加說明。


罪惡的邏輯難題

一直以來,基督教護教家都未曾正確地瞭解罪惡的「難題」。他們有時輕看了,非基督徒對基督教的挑戰的難度,他們設想,罪惡的難題不過是人們在否定上帝是良善的證據時,所表現出的憤怒而已。這就好像基督徒宣稱上帝是良善的,但非基督徒卻舉出反例來反證。到底在事實舉證時,誰的說法最令人信服?人們在論證這個問題時,若以「誰的反對證據更強烈就是贏家」作為勝負的評斷,這是不正確的。


舉例來說,我們聽到知名的護教家針對罪惡的問題做出以下論述:「然而,經過最後的分析,良善(上帝)存在的證據,並不會因為罪惡所展現的反常結果而有所損。為何不會呢?罪惡一直都是令人困惑的秘密,但是這種秘密造成的影響,不足以令我們拋棄上帝存在、且良善為真實的正面證據… 雖然我們無法解釋罪惡的存在,但是,我們是沒有理由忽視上帝存在的正面證據。」[2] 這種說法嚴重低估了罪惡難題的本質。面對這個難題,我們不能只是將上帝的世界或計畫(例如救贖計畫等)所顯出的正面、良善證據,然後拿來與其反對證據進行權衡與比較。相較之下,罪惡的難題,對基督徒所發出的信心挑戰是更嚴肅的。


罪惡的難題可歸結至一個非基督徒對基督教觀點的指控,亦即,基督徒的觀點中存在著一個邏輯上前後矛盾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和宇宙中罪惡及良善孰多孰少,毫無關係。如果基督教在邏輯上是前後矛盾,再多正面、事實性的證據都是無益的。觀點內部的矛盾,會使基督徒的信仰,在理智上無法為人所接受。即便我們從另一個角度思考:「我們在經歷上帝的良善中,可能會有許多的證據或指標」,這也是無濟於事。


18 世紀的蘇格蘭哲學家大衛休模(David Hume),以一種強烈且極具挑戰性的口吻表述了罪惡的難題: 「如果上帝願意防止罪惡的發生,卻無法辦到,那他就是無能的上帝」,「如果上帝有能力卻沒有意願防止罪惡的發生,那祂就是心懷惡意的上帝。如果他有能力,且願意防止罪惡發生,那麼罪惡從何而來呢?」[3] 休模所要爭辯的是,基督徒的邏輯無法接受以下三個前提:「上帝是全能的,上帝是全然良善的,然而罪惡卻存在世上」。如果上帝是全能的,若祂願意,祂就一定能夠防止或剷除罪惡。如果上帝全然善良,則祂當然想要防止或剷除罪惡。但是,罪惡的存在卻是不爭的事實。


喬治史密斯(George Smith)在他的一本書《無神論 – 反對上帝的論據》(Atheism: The Case Against God[4] )中對這個難題有以下的描述:「簡單地說,罪惡的難題就是: …如果上帝知道有罪惡,卻無法防止,那他就不是無所不能。如果上帝知道有罪惡,而且有能力卻不想要防範,那他就不是全善的。」史密斯認為,基督徒在以下兩方面,無法在邏輯上站得住腳:上帝是全然良善,也是全然大能的神。


所以,非基督徒指控基督徒的世界觀是矛盾的;若考量到這個世界存在罪惡的事實,則基督教的世界觀中,存在彼此互相衝突的前提。非基督徒爭辯說,即使他們想要接受基督教神學的前提(而不先考慮支持或反對這些前提的證據),但是,這些前提卻是彼此矛盾的!他們認為,基督教的問題是一個內部的問題,即一種邏輯上的缺陷。只要基督徒承認這個世界的確存在罪惡,則這種邏輯缺陷是任何基督徒都必須承認的。按人的想法,罪惡的存在,無法與上帝的良善或大能共存。


罪惡對誰才是邏輯難題呢?

透過反思,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如果基督徒可以用合乎邏輯的方式主張罪惡存在這個世界,則「罪惡的難題」對基督徒就不再是難題了。如果我們只要處理以下兩個前提,則很明顯的,邏輯的難題根本就不存在:

1. 上帝是全然良善。

2. 上帝是全然大能的神。

這兩個前提本身並不會造成任何的衝突。只有在增加了以下前提後才會產生難題:

3. 罪惡存在(發生了)。

因此,罪惡存在於世界的主張,對於非基督徒反對基督教的論據相當關鍵。他們只要指出某件事,並且可以正當地將其定為罪惡的實例,他們反對的目的就達到了。如果世上沒有罪惡,或罪惡未曾發生過,換言之,原先人們認為是罪惡的事,無法被合理地推定為「罪惡」的話,則對於應該回答此難題的基督教神學來說,就沒有矛盾之處。

非基督徒所謂的「良善」是什麼?或者說,非基督徒在說某件事是「良善」時,他們的標準為何(這樣他們才可按其標準來定義或確立「罪惡」為何)?非基督徒在作下任何有關道德的判斷時,他們所依據的前設為何?

或許非基督徒會將「大眾所讚許的事」都當作是「良善的」。但是,若有人根據這個假設如此定義良善:「社會多數人內心都稱許罪惡,而且又自願行惡」,這不就顯出此種假設的錯謬嗎?多數人是以某種方式感受一件事,即便如此,這並不會(也不應該在理性上)說服任何人去相信:這種對良善或罪惡的感受就一定是正確的。畢竟,我們不應當僅僅將倫理簡化成「人類感受的統計分析結果」。通常,雖然人們會將他們所讚許的事都當作是良善的,但不會認為他們的讚許從此就建立了「良善的觀念」!即使是非基督徒,他們的言談及行動都會暗示,某些人格特質、行動或事件都顯出良善(或罪惡)的屬性。但是他們有這樣的觀念,與他們對於這些人格特質、行動或事件所持有的態度或信念,毫無關係。[5]

若將「良善」說成凡是會激起個人(而非多數人)讚許的事,這種說法甚至會產生更多問題,這不僅會簡化成主觀主義,也會很荒謬地暗示:世上沒有兩個人會做出相同的倫理判斷。當老王說「幫助孤兒是件好事」,他的意思可能不同於老張說同一件事的意思。老王的意思是「幫助孤兒會引起老王的讚許」,而老張的意思是「幫助孤兒會引起老張的讚許」,這是兩件不同的事。這種觀點不但無法讓兩個人有相同的倫理觀,同樣地(也是很荒謬地),這個觀點也會暗示,個人的倫理觀永遠是不會錯的,除非他不巧誤判了自己的感受![6]

非基督徒對客觀良善(或罪惡)所包含的理解,可能轉變成目的性的理解(Instrumental understanding)或後果性的理解(Consequential understanding)。比如說,如果某件行動或特質有助於達成特定目標(譬如說:多數人的幸福),則它們是良善的。以此觀念來做出倫理判斷的不恰當性在於:人們必須對「幸福是什麼?」這個問題進行評估及比較,而且還要能夠對特定行動及特質將造成的「所有後果」,予以計算及量化。對於心思有限的人類而言,這簡直是不可能,即便有電腦的幫助也一樣。但更糟的是,若要將凡可促進多數人幸福的事視為良善的話,這只有在一個前提成立下才有效,亦即「多數人的幸福本身即是『良善』」。任何以特定目的(或結果)作為其理論基礎的倫理觀,其合理性必須取決於一個條件,亦即該目的(或結果)是值得人們去追求且促進的。以目的(結果)決定良善價值的理論,最終仍要解決「良善的本質(Intrinsic goodness)是什麼?」這個問題,如此,這種理論才能正確地決定其目標應該是什麼。 從哲學的角度來說,罪惡的難題因此就成為「非基督徒」自己的難題了。非基督徒如果要從罪惡的角度反對基督教世界觀並使用反對論據,他首先必須能夠證明他對罪惡存在的判斷是有意義的,而這正是他那基於不信神的世界觀所辦不到的。

[1] trans. C. Garnett(New York: Modern Library, Random House, 1950), from book V, chapter 4. The quotation here is taken from the selection found in God and Evil: Readings on the Theological Problem of Evil, ed. Nelson Pike(Englewood Cliffs,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64).

[2] R. C. Sproul, Objections Answered(Glendale, CA: Regal Books, G/L Publications, 1978), pp. 128, 129.

[3] Dialogues Concerning Natural Religion, ed. Nelson Pike(Indianapolis: Bobbs-Merrill Publications, 1981), p. 88.

[4] Buffalo, New York: Prometheus Books, 1979.

[5] Intuitionism would suggest that goodness is an indefinable(basic or simple)property which we do not come to know empirically or through nature, but “intuitively.” What, however, is a “non-natural property” unless we are speaking of a “supernatural” property(the very thing in dispute for the unbeliever)? Further, intuitionism cannot provide a basis for knowingthat our intuitions are correct: not only must we intuit the goodness of charity, we are also left to intuit that this intuition is true. It is a well known and embarrassing fact that not all people(or all cultures)have identical intuitions about good and evil. These conflicting intuitions cannot be rationally resolved within the unbeliever’s worldview.

[6] Similar difficulties attend the notion that ethical terms do not function and are not used to describe anything at all, but simply to give expression to one’s emotions. The related(performative)theory of ethical language known as “prescriptivism” holds that moral utterances do not function to describe things as good or evil, but simply to get one’s hearer(s)to behave or feel in a certain way. On this theory, no attitude or action is good or evil in itself, and one is left without any explanation why people go around “directing” others with gratuitous and veiled imperatives like “Helping orphans is good.”


PA105

The Biblical Worldview(Part II-VII:12; Dec., 1991)(Available in the book: Always Ready PA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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