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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形象.人的身體.男與女.婚姻

神的形象.人的身體.男與女.婚姻



我是誰?(Who Am I?)

尋回失落形象



迦南 2022 年新書

僅憑我「被造為人」的身份,我就已經學到了很多關於自己的知識。我已瞭解我是被神所造,也是為了祂而造的;我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我的生命是神聖的;我與所有同樣的人類一樣,共有基本的尊嚴與平等;我的身體是決定自我身份的關鍵元素。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所造



神的形象

創世記第一章不僅僅教導我是由上帝所造的,而且我還是按照特殊的設計創造的。「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 26)因為人類擁有神的形像,人類便與其他受造物有所區別。人「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被賦予管理植物界和動物界的權力與責任(創一 26;詩八 6–8)。身為神授命的統治者(vice-regent),只有人被賦予了使命,要去看管並治理受造界。因為我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我的生命有尊嚴;我的生命是神聖的;我的生命很重要。我擁有神的形象和樣式。



人的身體

我們的身體是表達身份的重要部分。身體並不是在我身外之物,也不是靈魂的監牢,更不是困住真實自我的地方。身體不是阻撓我們表達自我的障礙。

刺青、人體穿孔、染髮和變性手術,這些東西有什麼共同點?它們都將身體視為一種表達自我的潛在(而非實際)的工具或傳達媒介,所以單單憑著身體本身,是不足以表達自我。

《聖經》對身體的觀點截然不同,它禁止人透過紋身和留疤等破壞身體外觀的作為,來作為建立群體或其他身份的手段(利十九 28;比較利二十一  6;申十四 1–2)。人是心理與身體的結合體。救恩,甚至是成聖,不僅包含靈與魂,還包含了身體(帖前五 23)。


男與女

「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 27)在希伯來原文中,此處經文的「男」與「女」二字可用來區別昆蟲、動物和人類的性別。神不僅僅造了男人與女人,而且男女被賦予了其目的截然不同、但具有互補性的性別。祂給我們男性和女性的身體。男女的不同是刻意安排的,是有目的之安排,是精心設計好的,並且還是良善的。


婚姻

擁有神形像的男人與女人,是為了性結合而設計的,而這結合又具有永久性和生育的意義。回到創世記的經文,我們再次讀到造物主的設計: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 28 前半節)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 24)

男人和女人在婚姻中成為「一體」,這種結合的目的,在於結出孩子的果實並履行神的命令。神將我們造成有性別的人,還為了祂所賜下的「性別表現」這份禮物,打造出一個可以表達的環境,亦即「婚姻」。